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暨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展览会的通知

2024-11-17 0 86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各中央企业:

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际劳工组织共同主办的第七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展览会(以下简称论坛和展览会),定于2014年9月23日至25日在北京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和展览会的主要任务

本届论坛和展览会以“强化安全基础建设,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为主题,旨在分享国内外职业安全健康经验,探讨安全生产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全面宣传和展示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新成效,交流展示安全科技创新成果,促进安全生产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我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论坛和展览会的主要内容

(一)论坛。

本届论坛由主论坛和4场分论坛组成。

1.主论坛。

主论坛将围绕“强化安全基础建设,提升安全保障能力”这一主题,深度阐述中外安全生产理论、政策和经验,探讨中外政府间合作的新思路和新机制,分析有关国际组织在推进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届时,拟请国务院领导同志出席主论坛并讲话。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领导,国际劳工组织、国际社会保障协会、国际劳动监察协会高级官员,俄罗斯、加拿大以及欧盟地区有关政府部门的高级官员将出席主论坛并演讲。

2.分论坛。

分论坛将围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法制”、“化学品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煤矿地质保障及灾害治理”等4个专题进行研讨交流。分论坛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展览会。

展览会将重点突出科技兴安、科技强安的重要理念,强化科技对安全生产的支撑作用,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推广先进适用工艺技术与装备。

1.展览内容。

近年来获得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获奖单位、安全生产“百项”先进适用技术和“千项”新型实用产品遴选的入选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四个一批”承担单位、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科技战略合作协议企业参展,展示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新型实用产品等。

国内外优秀企业参展将展示安全生产监测监控技术与装备、煤矿及非煤矿山安全技术与装备、安全生产信息化技术与装备、应急救援技术与装备、个体防护装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设备等。

2.参展展品技术创新奖和实用新型产品奖评选活动。

第七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暨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展览会组委会将从参展单位中征集有关产品信息,组织行业专家评审,评选技术创新奖和实用新型产品奖,在展览会现场举行颁奖仪式。获奖单位及科技产品的有关介绍将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科技成果推广网站和展览会官方网站上进行推介。

3.煤矿工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演示活动。

论坛和展览会组委会将于展览会现场举行“煤矿工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演示活动”。演示活动由国家煤矿安监局行业管理司和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主办。

三、时间和地点

(一)论坛。

时间:9月23日至24日。其中:主论坛于9月23日上午 9:00举行,分论坛于9月23日下午至9月24日上午举行。

地点:北京北辰洲际酒店二层(地址:朝阳区北辰西路8号)。

注册报到:9月22日16∶00-20∶00(洲际酒店二层);9月23日上午7:30-9:00。

(二)展览会。

时间:9月23日至25日。

参观时间:9月23日至24日,9∶00-16∶30;9月25日,9∶00-15∶00。

地点:北京国家会议中心(地址:朝阳区天辰东路7号)。

四、参加人员

(一)参加论坛人员。

1.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局相关负责人参会;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组织本行政区域内4-6名市、县级安全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参会。

2.请各中央企业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踊跃参会。

3.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局认真动员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企业相关人员积极参会。

(二)参观展览人员。

1.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局(以下统称各省局)积极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企业相关人员、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相关科研人员参观展览会。由各省局有关负责同志带队,并指定联络人。

2.请各有关中央企业积极组织本企业内有关负责人、设备采购部门负责人、工会组织负责人、科研人员、工人代表参观展览会。由企业负责人带队,并指定联络人。

五、其他事项

(一)论文征集。本届论坛将选出优秀论文,编印论文集。论文集将以《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杂志增刊的形式出版(该杂志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

论文作者需要在7月15日前提交电子版简历及照片、论文摘要,7月30日前提交全文。

(二)推荐优秀企业参加展览会。请各省局和各中央企业根据展览会内容积极推荐有关优秀企业参加展览会。参展企业展示产品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在行业内具备科技领先地位。

(三)各省局和各中央企业参加论坛人员免注册费,展览会免费参观,食宿费用自理(如需论坛和展览会组委会协助预定酒店,请联系中安国际旅行社,联系人及电话:李响,、)。

(四)提交相关表格。请各单位于7月20日前将推荐展览企业回执表(附件2),8月20日前将参会报名表(附件3)、参观展览报名表(附件4)、参展产品技术创新奖和实用新型产品奖申报表(附件5),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发送至组委会秘书处(设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D409房间,邮编:)。附件表格可在论坛及展览会网站上下载。

联 系 人:刘笑、王静(论坛),郭亮、蔡忠(展览)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论坛)(展览)

网址:(论坛)(展览)

附件:

1.第七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分论坛安排

2.第七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展览会推荐展览企业回执表

3.第七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报名表

4.第七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展览会参观回

5.第七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展览会参展产品技术创新奖和实用新型产品奖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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